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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科技学院系统(网站)信息安全应急预案

发布时间:2022-10-13     作者:   点击: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保障江西科技学院门户网站安全,预防和遏制网站突发事件发生,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,特制定江西科技学院网站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。

第二条 本预案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站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江西科技学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为指导思想,总结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,以构建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的网站信息安全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,以保证网站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目标,努力将网站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、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,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
第三条 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应急处理坚持“积极预防,严格控制,防控并重”的原则。在认真做好网站信息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,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网站运作管理的应急准备,健全防控措施,完善处理机制,加强应急演练,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作出反应迅速,处置果断,保障到位。

第四条 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况之一时,经确认已达到应急情况标准,就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。

1.网站管理账户控制权限被他人盗取。

2.学校门户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。

3.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紧急情况。

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

第五条 为保障应急情况下应急机制的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,应急组织设立指挥组、行动组。

()指挥组

在信息处建立指挥组,指挥组组长由信息处处长担任,应急预案启动后,负责应急行动工作的总体组织指挥工作。行动组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
其主要职责为:

1.研究布置应急行动有关具体事宜。

2.应急行动期间的总体组织指挥。

3.向上级汇报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。

4.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重大事项的工作协调。

5.负责应急行动其它的有关组织领导工作。

()行动组

行动组由信息处信息与服务科门户网站具体负责人员组成。展开行动后,行动组根据指挥组的指挥开展相应的应急行动。其主要职责为:

1.执行指挥组下达的应急指令。

2.负责应急行动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各类电脑及网络设备。

3.负责处理应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故障现象。

4.随时向指挥组汇报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。

5.负责联系相关厂商和技术人员,获取技术支持。

()应急联系电话

网站信息安全应急联系电话:0791--88139297

第三章 应急行动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

第六条 网站内容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

()学校网站将由值班人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。每天早、中、晚三次不少于1小时。

()发现网站上出现非法信息时,负责人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;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,再按程序报告。

()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网页访问,清除非法信息,加大安全防范措施力度。在处理完被篡改的页面后,网站网页须重新开启外网访问。

()网站维护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。

第七条 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

()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,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,值班人员应将入侵事实作记录,同时向信息与服务科或软件开发商反映攻击情况。

()技术人员在断网的前提下,立即对被破坏的网页或系统的进行修复与重建工作。

第八条 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

()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,确保一项工作有两人能操作。

()一旦发生关键人员不在岗的情况,首先应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。

()经值班领导批准后,由备用人员上岗操作。

第四章 应急行动的基本制度

第九条 应急程序启动后,指挥组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,确保发现异常后,能及时应对处置。

第十条 应急程序实施期间,所有成员在遇到重大情况和自身不能处理的事项时,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。

第十一条 为保证网站信息安全应急行动的能力,应定期组织应急行动演练,日常情况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网站安全应急行动的综合演练,遇有可预见的应急情况,应在事前组织演练,以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。

第五章 后期处置

第十二条 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,配合有关部门,组织调查,查明原因和具体责任等情况。

第十三条 依据原因及调查结果,由主管部门做出事故调查报告。

第十四条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、法规及站内规章制度,由相关部门共同研究,报有关领导决定。

第十五条 根据处理结果和领导的指示,由有关部门发文进行通报,以示警示。